蝉鸣格外聒噪。炎热的夏季,白色的薄薄的校衫后背已经被汗濡湿。纤细的内衣的轮廓一清二楚地映在衣服下,搭扣贴在皮肤上有些温热。肩膀被面前看起来愚钝却充满恶意的男孩子推推搡搡,努力挺直背脊,却不由得因为他力气太大而不住地后退。站在面前的面孔有男有女,他们看着我被推得不住后退,脸上摆着不同的表情,眼底却有同样的事不关己。“城里来的了不起呀?没有爸爸了不起啊?”男孩子的力气奇大,本地的口音平日里听起来诙谐,现在却充满嘲讽。他的右手用力地推我一下,“你那个表情的意思是不服吗?行啊,叫你爸爸来,说我们欺负你呀!杂种!”脚下踩到了光滑的石子,即使用尽全身力气保持反抗的姿势,我仍然颓唐地跌坐在地上。手掌在落地的那一瞬间撑地,手腕疼痛,掌心是细碎的刺痛感。男孩子嗤笑一声,“你以为你自己仙女下凡啊?板着臭脸给谁看呢?婊子养的小婊子!呸!”明明与我年纪相仿,却说着与单纯的年纪丝毫不相符的肮脏的话。我明白也许他并不知道他到底在说什么,我只知道,在这个看起来古朴厚实的小村子里,隐藏着并不那么朴实的,对我和妈妈的敌意。人群后,那个穿着白校衫的男孩子,戴着耳机一言不发。他是人群远离的存在,即使旁人不至于对他卑躬屈膝,但仍对他有所畏惧。那是所在中学的校长家的公子哥,生性淡漠,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。我知道人的本性,不想给自己带来无谓的麻烦。现在我成为众矢之的,即使他明明可以开口就能免我痛苦,但仍是一言不发。那个骄傲矜持又淡漠的样子,太过于招摇,引人嫉妒。手腕扭到了,肿得老高。掌心擦破皮的地方被沾了热水的毛巾缓缓擦拭着,伤口露出粉红色的里层皮肤,针刺般疼痛。“以歌,你已经十四岁了。已经是个大孩子了,又何必跟那些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去争?”妈妈低着头,即使坐在炉灶旁边,头发也绾得一丝不苟,裙子干净又端庄。她的手指已经渐渐地被田间地头的农活磨出茧子,那样白皙的皮肤,经过整日的暴晒,已发红蜕皮。我扭头看着别处,轻声问着:“我们,还会回到城市里吗?”怎么会不怀念城市。那里整夜灯火通明,不像这里的夜晚走几步就被漆黑的夜色笼罩。那里的家有原木的地板,不管冬夏都能赤着脚奔跑,不像这里坑坑洼洼的可怜的水泥地。那里随时能买到昂贵的漂亮的衣服,而在这里,我只能穿着洗了又洗的旧校衫。来这里之前从未听说过的姥爷从厨房门口走过,打着响亮的喷嚏,再把鼻涕抹在墙上。他老眼昏花,看见钱的眼神却像黄鼠狼看见了活鸡,闪着精光的瞳眸让我遍体生寒。直到温柔的水珠子滴落到手心上,这才猛然发觉自己问了不合时宜的问题。妈妈静静地流着眼泪,哽咽着说话,“以歌,再给妈妈一点时间好吗?妈妈……也没办法,没办法的呀……”炉膛里只有红红的炉火在熊熊燃烧着,它们安静地舔舐着漆黑的锅底,火堆中不时有植物的种子被烧得噼啪作响。她的侧脸仍旧娴静甜美,只是再也没能笑容安然,目光平静。这里是她生长的村庄,她在这里由孩子变成少女。长成少女的她因为不能忍受乡村里日复一日的贫困生活,因此选择了在最好的年纪背井离乡,去奔赴未知。什么都不懂的未成年少女,在充满利益与欲望的肮脏都市又能受到多少优待呢?即使这一切艰辛她从未对我说过,可她后背的浅浅伤疤已经不用赘述。记忆里那个我称之为“父亲”的中年男人,戴着斯文的金丝框眼镜,揽着妈妈的腰的手,即使在小小的我看来,仍是充满浓浓的占有欲。我知道他地位显赫,回家的时候总是有司机接送,手腕上戴着的手表也价值不菲。我也在被迫离开城市的那一年,知道他和妈妈之间并没有一纸婚书约束,而我,也是世人不齿的存在。后来事情败露,正牌夫人当然容不下我们。所以用尽手段,将我跟妈妈从所居住的城市赶走。妈妈没能拿到足以支撑我们在城市生活的钱,因此只能回到这小村庄,接受众人的非议。我们都没有一点办法的。